開欄語
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消費這些事,阿拉幫儂忙!
3月15日,又一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將到來。上海市市場監管局、12345市民服務熱線、新民晚報社將連續第四年發起“市場監管局長接熱線”行動,新民晚報、“新民幫儂忙”融媒體平臺線上線下全程直擊消費“急難愁”。今天起,本報推出“共促消費公平——3·15特別報道”,與您分憂、為您解難。
掃掃碼,說出您的訴求!
幫儂忙,阿拉是認真的!
2月23日,本報8版刊發報道《餐廳設最低消費合理嗎?》,反映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2014年共同頒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雖明文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但不少酒店、餐廳仍對包房用餐設限,甚至懷中嬰兒也被收“人頭費”。報道刊出后,引發社會熱議,許多市民致電本報反映,他們普遍遭遇過所謂“最低消費”,可一旦投訴,往往都“不了了之”,讓人很是無奈。
記者采訪發現,雖然《辦法》旨在通過破除“霸王條款”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操作上確存在現實難點。一方面,餐飲服務業作為充分競爭行業,供需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經營者巧立諸多收費項目,“強制消費”行為常難以界定;另一方面,《辦法》只是籠統規定“禁設低消”,并沒有完善的配套細則,使執法常陷入僵局。
不達標準 必須買酒
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全家人本想著替1歲兒子高高興興辦場生日宴,卻因“最低消費”,鬧得不歡而散。2月19日,李女士一家來到復興中路1331號Vesta黑石公寓店聚會。其間,服務員不斷提醒,消費必須滿足10000元的包房標準。
結賬時,對方稱“消費總額離標準還差一點”,要求李女士再選瓶香檳。李女士說,參加生日宴的大多是不滿10歲的孩子和老人,為湊到包房最低消費額,她已“超量”點了許多菜肴、飲料!拔覀儗嵲谑浅圆幌、喝不下了。何況已經消費了9000多元,離標準真沒差多少!崩钆侩m反復溝通,但服務員態度十分強硬,“不喝可以帶走送人”。僵持許久,她只能硬著頭皮點了一瓶1000多元的酒。
記者致電餐廳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包房沒有設“低消”,那只是“場地費”,平日為10000元,節假日一般是15000元,可抵餐費。對方強調,餐廳包房資源有限,客人預約包房都需提前向公司報備,若消費金額“不夠標準”,差額就要由工作人員來填補。之后,李女士又向相關部門反映,天平市場監督管理所回復:餐廳拒絕調解和道歉,表示那是“場地費”,不是“最低消費”。如果還要繼續投訴,可以走司法途徑。
而市民王先生在向相關部門投訴西康路一家餐廳設“最低消費”后,經歷的過程是一波三折。投訴先是轉至物價部門,遭“退單”;轉至市場監管部門,得到的回應是:餐廳已明確告知包房有“最低消費”,不存在“強制消費”。
嚴規雖有 執行卻難
記者查詢發現,《辦法》第二十一條指出:商務、價格等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餐飲業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于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為此,記者與市商務委取得聯系,在發去采訪函一周后,相關部門發來書面回復稱:《辦法》出臺后,市政府召開專題協調會議,明確對設置“最低消費”的經營行為,要按照《辦法》要求加以禁止,餐飲行業協會要本著行業自律的原則,對餐飲經營者行為加以規范,對明碼標示“最低消費”的經營行為,由物價部門依法處理,對涉及違背消費者意愿的強制消費等不平等條款,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記者在上海市商務委官網信息公開欄查到,在去年發布的《上海市商務領域違法行為線索移交與執法協作辦法(試行)》通知中提到:商務部門在獲取違法行為線索后,應當及時進行初步核查。經初步核查,認為存在涉嫌違法行為且屬于市場監管部門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的,應當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移交違法行為線索。
但即便如此,在采訪中,有不少相關部門基層工作人員坦言,他們確實遭遇到了執法難的問題,由于《辦法》缺乏配套細則,對于“最低消費”范疇界定不明確,違法證據不易獲取,往往很難找出“實打實”“硬碰硬”的執法依據。
低消回潮 如何管理
上海市餐飲烹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2014年在對“最低消費”做出明確禁止規定后,確實存在爭議。反對者視其違背市場規律,缺乏操作性;支持者認為通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加以干涉很有必要。
該負責人坦言,這兩年,餐廳設“低消”確有抬頭之勢。近年來,消費者對品質餐飲需求增長明顯,為此越來越多的餐飲企業打造“精品化”,投入了較大成本,設“最低消費”確有“不得已而為之”的苦衷。但他明確,一直以來餐飲烹飪行業協會要求餐飲企業多從社會效益考量,鼓勵企業做到“兩個禁止”(禁止設“低消”和不能禁止自帶酒水)。
如何拒絕“強制消費”?如何共促消費公平?這一切都在考量著管理者的智慧,需要拿出更多惠民利企、具有實際操作性的法規細則。對于這,我們拭目以待中。本報記者 季晟禎